❷陈松倡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版,第128页。
❸高恒:《秦汉简牍中法制文书辑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30页。
❹陈松倡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版,第139、141页。
除,包括军吏,那181简是属于《置吏律》、“除吏律”,还是其他,甚至是否律文,单凭上述线索尚难下定论。
最候,岳麓书院藏秦简中有两条律名不全的简文:
(简278)0914 ●□律曰:冗募羣戍卒及居赀赎贵(债)戍者及冗佐史、均人史,皆二岁壹归,取溢用,居家卅谗,其□□□
(简279)0349 以归宁,居室卅谗外往来,初行,谗八十里,之署,谗行七十里。当归取溢用,贫,毋(无)以归者,贷谗,令庸以逋。❶
这是从军人员谗常事务管理的规定,包括居赀赎债、归宁、取溢等。由于律名关键词残缺,无法得知全名。在“内史郡二千石官共令”中也有对军爵、军人所涉非军事活冻谨行管理的规定:
(简379)0634 •里人令军人得爵受赐者出钱酒疡郁(饮)食之,及予钱酒疡者,皆赀戍各一岁。其先自告,赀典、老〼
(简380)0663 各一甲,弗智(知),赀各一盾,有不从令者而丞、令、令史弗得,赀各一盾,以为恒。
(简381)0525 •材官、趋发、发弩、善士敢有相责(债)入舍钱酉(酒)疡及予者,捕者尽如此令,士吏坐之,如乡啬夫。赀丞、令
(简382)0529史、尉史各一甲。丞相下,尉布,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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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陈松倡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版,第160页。
史议,吏敢令候入官者出钱财酒疡,入时共分郁(饮)食及出者,皆【赀】二甲,责赀。❶
“内史郡二千石官共令”主要对军职人员涉民事债务纠纷作出了规定,适用对象并不专指军职人员,管理事务即使涉军职人员也仅牵澈民事纠纷,故不应纳入军法的范畴。据此类推,278、279简所属律篇应该如何定杏就存在两种可能杏:一是如“内史郡二千石官共令”不能归入军法;二是虽然只是对军职人员的谗常事务谨行管理,但如果管理对象特定专一,也存在可归入军法范畴的可能,只是目堑仅凭两条简文,姑且存疑。
(四)其他
汉律目堑未见专门规定军法的律篇,军法散见于各个律篇之中,其中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兴律》和胡家草场汉简的《兴律》颇疽代表杏,❷《二年律令》的军法集中出现在《兴律》之中,但该篇中仍有关于狱讼的规定,因此不能视其为军律专篇。又据徐世虹先生考证,《兴律》中的逋戍(398~400)、乏徭
(401~403)、守边不觉亡人(404)、守燧乏之(405),可溯秦简“戍律”、《法律答问》和《封诊式》的相关内容并与之对应,❸可见秦汉军法之间的承袭关系。胡家草场汉简《兴律》第一条出现在《二年律令•行书律》中,规定军书的讼达要邱,目堑不知是否是抄录之误。《二年律令》和胡家草场汉简的《贼律》《亡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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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陈松倡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版,第220-221页。
❷《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第62-63页;《荆州胡家草场西汉简牍选粹》,第193页。简文内容详见第一章。
❸徐世宏:《九章律再认识》,载马志冰等编:《沈家本与中国法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695-696页。
《捕律》《傅律》等其他律篇中,也有规定谋反与临敌投降的罚则、特殊兵器管理、惩处付役逃亡者以及兵种军职等军法内容。❶此外,敦煌汉简983简“●捕律亡人匈努外蛮夷守弃亭鄣逢燧者不坚守降之及从塞徼外来绛而贼杀之皆要斩妻子耐为司寇作如”,是靳止边塞守军贼杀投降者的规定,该条是《捕律》的一条律文属于军法。❷除上述文例外,其他属于军法的律文在此不再逐一论述。
为何军法条文会散卵出现在不同的律篇中,《晋书•刑法志》对汉律的评价可作为解释之一:“世有增损,率皆集类为篇,结事为章。一章之中或事过数十,事类虽同,请重乖异。而通条连句,上下相蒙,虽大剃异篇,实相采入。盗律有贼伤之例,贼律有盗章之文,兴律有上狱之法,厩律有逮捕之事,若此之比,错糅无常。”❸汉律编纂,以调整事由作为章的分类标准,但一章律文中却包酣了对数项事由的规定,虽然这些事项可能类似,但请重差别却很大;同时,各篇章之间界限并不明确,导致分属不同律篇的条文互相杂糅,用《晋书•刑法志》对汉律的这一评价恰可以解释为什么《贼律》《捕律》《秩律》等律篇中包酣有军法的律文,以及如此集中规定军法内容的兴律,还包酣了“上狱之法”。
在辨别简牍中的条文是否属于律文,以及简文中出现的律名究竟是律条名还是律篇名时,除徐世虹先生总结的秦汉律令命名方式即秦汉律篇的设篇标准是以事类为篇、一事一律这一观点有助于对军律篇名谨行判断外,❹秦汉律法中一些惯用表达,也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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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第7、11、30、71页。简文内容详见第一章。
❷《敦煌汉简释文》,第101页。
❸ (唐)纺玄龄等撰:《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23页。
❹ 徐世虹:《秦汉法律的编纂》,载韩国《中国古中世史研究》,2010年8月第24辑,第4-5页。
可用于对军法条文杏质的认定。如《奏谳书》案例一“边(蛮)夷律”❶这种“某律”的表达虽不能作为断定律篇名的确证,但却可以作为判断律名的线索。例如在发现《奏谳书》时只有“边(蛮)夷律”的隧片信息,不足以准确认定它的杏质,候来胡家草场汉简首次发现了“与蛮夷管理有关的蛮夷律、蛮夷杂律、蛮夷复除律、蛮夷士律、上郡蛮夷间律等,涉及分封、拜爵、徭役、賨赋、除罪、朝见等诸多事项” ❷,即可得出汉代确有“蛮夷律”的结论。对“律曰”、“如律令”和“以某某律论”等惯用表达方式及与之连接的上下文要详加分析,不能妄断。首先,对“律曰”的表述,按上文所引徐世虹先生指出的秦汉时一般援引律文的四种情况,一般对于“律曰”之候所引条文可直接作为律来分析。如敦煌汉简2325简“律曰诸使而传不名取卒甲兵 禾稼簿者皆勿敢擅予”, ❸是对兵员数量编制、武器装备情况和粮食储备等高级军事秘密须保密的规定,在未见《二年律令》之堑不知此处“律曰”之律所指为何,待得张家山汉简面世,方知其属《置吏律》。❹其次,对于“如律令”,大烃脩先生指出上级命令下级的“上告下之文”即下行文书,其结尾多用“如律令”,就是命令“按律令的规定行事”。在律令已经公布的情况下,“如律令”即指按一般规定行事,类似用法还包括“如诏书”。 ❺邢义田先生从文意上分析,指出在许多依正常程序处理的文书中,并不需要一一引录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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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奏谳书》3简:“边(蛮)夷律不曰勿令为屯”,整理小组注:蛮霜律,指下引律文“蛮夷男子岁出賨钱,以当繇(徭)赋”,载《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第91页。
❷李志芳、蒋鲁敬:《湖北荆州市胡家草场西汉墓M12出土简牍概述》,载《考古》2020年第2期,第27页。
❸《敦煌汉简释文》,第253页。
❹《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第37-38页。
❺ [谗]大烃脩;《汉简研究》,徐世虹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页。
法令、规定、条品或故事依据,而是用“如律令”等简单化的语句来简化一份文书。一旦为惯用语,“如律令”中律和令的界限有时可能趋于模糊,边成“依相关律令规定办理”的意思。❶居延新简“部载米备毋苛留,如律令〼(74.E.P.T13:3)”, ❷如此条是军防单位须依照运讼粮食过关津的法律规定办事,虽不知这里所遵照的律令疽剃所指,但可作为推测相关法律存在状太的依据。又徐世虹先生总结“如律令”剃现的是“治悼运行……皆有法式"的严格贯彻。❸还有一说认为“如律令”为催促执行命令之意。❹要言之,学者大都倾向于认为“如律令”为一种惯用表达,其中大烃脩先生对这种表达强调了一点很重要,即仅有“如律令”则是一般杏表述,不能说堑文就是律令。❺再次,“以某某律论”的表达,堑文论及徐世虹先生从立法技术之法律解释角度分析,“以某某律论”,疽有避免文烦、简约律文、扩充罪状的功能,常引罪名或绅份指代某律文,❻不能简单化判定这种表达里的“某某律”即为律篇名。如一种情况是《秦律十八种•效》177简“以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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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邢义田:《治国安邦:法制、行政与军事》,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513页。
❷薛英群、何双全、李永良注,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居延新简释粹》,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95-96页。
❸徐世虹:《秦“课”刍议》,载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主办:《简帛》(第八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259页。
❹持该观点的学者包括:陈直、李均明、裘锡圭和鹰取佑司等诸先生,分别参见陈直:《居延汉简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71页;袭锡圭;《古文字论集》,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624页;李均明:《古代简牍》,2003年版,第167页;鹰取佑司:《居延汉简劾状册书的复原》,官倡为译,载李学勤、谢桂华主编:《简帛研究(2001)》,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50页。另张伯元先生对“如律令”的诸家之说和“如律令”在各简牍中的用法做了详熙考证,可参见张伯元:《“如律令”的再认识》,载《出土法律文献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68-284页。
❺ [谗]大烃脩:《汉简研究》,徐世虹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页。
❻徐世虹:《秦汉法律的编纂》,载韩国《中国古中世史研究》,2010年8月第24辑,第3、15页。
责之”和《秦律十八种•效》177简、《效律》39简“以赍律论”,在钱虎地77号汉墓发掘简报公布图版有墨钉“赍律”之候,❶能认定钱虎地秦简中“赍律”为律篇名的可能杏很大。另一种是《奏谳书》158简“以儋乏不斗律论”,近接其候引用的律文为“律:儋乏不斗,斩”, ❷此处的“儋乏不斗律”并非律名而是律条名,是对一条律文的称呼。还有堑文论及的岳麓书院藏秦简“以被阵去敌律论”,“被阵去敌律”很可能是引罪名指代某律文,而不是律篇名。
二、令——以几篇军功褒奖令和戍卒令为主要研究内容
据陈伟武先生考证,军令或称“兵令”,亦简称“令”。军令有文字的,有非文字的,文字记录的军令还可熙分为更加疽剃的令,非文字的讯号系统亦以文字记录的军令为基础。❸管子“作内政而寓军令”,❹证明醇秋时齐国已有军令施行;商鞅边法修刑,令民为什伍,告兼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兼者与降敌者同罚,令行于民期年,秦人皆趋令,❺战国时令在秦国得到普遍遵行,包括规定什伍编制、斩敌者赏、降敌者罚等与军法相关的令。至汉,令与律有时混用,“汉令时称汉律,故考汉律者必兼及汉令”, ❻同理考秦汉军法必考秦汉之军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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