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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8 06:24 /衍生同人 / 编辑:玄清
主角叫周老师,尼采的小说是《幸福的哲学(出书版)》,它的作者是周国平倾心创作的一本未来、魔法、社会文学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第36章 人文精神与中国社会转型(1) (堑言) 1.中国社会转型的历史和现状 我今天讲的题目是“人文...

幸福的哲学(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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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人文精神与中国社会转型(1)

言)

1.中国社会转型的历史和现状

我今天讲的题目是“人文精神与中国社会转型”。人文精神这个概念,我们现在谈得很多。到底什么是人文精神,它有什么重要其在今天这个社会转型时期,它到底重要在什么地方,我想谈谈我的看法。

现在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就目来说主要是经济转型,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从八十年代初开始,这个过程就一直在行,但是这个过程很艰难。你说现在已经实现市场经济了没有?表面看来,很多领域似乎已经是市场经济了,但是市场经济本是一种严格的秩序,这个秩序有没有建立起来?并没有。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说诚信缺失,腐败严重,现在这种腐败大家都看得到,可以说是很广泛的腐败,包括老百姓最恨的育腐败、医疗腐败,这些现象都是在转型过程中出现的。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市场经济、经济转型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实际上它背应该是有一个秩序的支撑,一种思想的指导,而我们在这两方面都是缺乏的。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搞了几百年,它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有很坚实的基础。什么基础呢?就是法治社会的基础。法治社会背是什么在指导?就是人文精神,古希腊以来的人文精神是他们市场经济的强大的思想背景。我们在这方面是需要补课的,这个课不补,我觉得转型就很难。

这个问题,我们在一百多年清末民初就已经遇到,那个时候中国实际上也搞过一次社会转型,也要搞现代化,当时同样是困难重重。开始的时候,普遍认为中国主要是一个落的问题,经济和军事落,很贫弱,没有实,所以老是受帝国主义的欺负,所以一定要在经济上和军事上强大起来。但是,一个甲午战争,我们强大的海军跟本弱小得多的海军一打,我们全军覆没,这才开始反思,发现问题不在经济和军事上,而是在政治制度上,我们的政治制度不行,本明治维新引了西方的民主制度,我们仍然是君主专制,必须改政治制,要搞君主立宪或者民主共和。

可是,政治制的改也是困难重重,见效不大,搞了辛亥革命,成立了民国,中国仍然是军阀混战,内外困。当时的思想家们、学者们,基本上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中国的问题到底在哪里呢?在于国民素质太差了。比如梁启超认为,中国的主要问题是中国人的公德太差。在这方面,严复的观点最为典型。他这个人对西方是很了解的,曾在英国留学两年,回国与西方人接触也非常多,来潜心做翻译,把他认为重要的西方政治学名着译成汉文。他有一个强烈觉,中国人如果国民素质不改的话,什么都是空的。最他得出了一个结论,中国的本问题在于民、民智、民德太差,也就是国民的生命素质、智素质、德素质太差,要改这三项,中国才有希望。严复不主张革命,也不主张急忙引西方的民主制度,因为他认为中国人素质太差了,不备搞民主的条件,提是要把中国人的素质提高。他期转向保守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主张渐地改良,实际上他改中国的愿望非常强烈,但是最很失望。

现在我们面临同样的问题,搞经济制的改革,从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但是因为法治秩序没有建立起来,就不可能有一个成熟的、完整的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相佩陶的是人治,和市场经济相佩陶的就必须是法治,因此在社会秩序上应该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型。而在这个过程中,国民素质的问题也凸现出来了,成为这两个转型的阻碍。所以,在这两个转型之外,还要有第三个转型,就是信仰的转型,从大一统的意识形向多元化的个人精神追的转型。大一统意识形是和计划经济相佩陶的,和市场经济相佩陶的应该是公民觉悟,在多元化的个人精神追现出德的共识。我们必须有这三个互相佩陶的转型,否则市场经济不可能单独成功。在这三个转型的过程中,人文精神是重要的思想资源。

2.人文精神是社会转型的思想资源

我所说的人文精神,作为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思想资源的人文精神,到底是什么呢?简单地说,就是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价值。西方是有这个久传统的,但是作为乎人的普适价值,它就不只是西方的,应该属于全人类。在这方面,我们要有全人类眼光,破除狭隘的民族主义。人家早已经佩陶了,我们为什么不学?把人家的好东西学过来,改正我们的缺点,一定会有利于发扬我们文化传统中的优点,而不是相反。

那么,怎么样才算是尊重人的价值呢?人上有什么价值应该得到尊重?我认为人上有三个最贵的东西。第一是生命,生命是最基本的价值,是人的其他一切价值的提。第二是头脑,人是有理的,有思维能的,这是人优越于物的地方。第三是灵,头脑和灵是不一样的,头脑是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和思考,灵是一种内心追,是对生命意义的追,对精神价值的追。那么,尊重人的价值,就是要尊重这三样东西,尊重生命的价值、头脑的价值和灵的价值。这实际上和严复说的很相近,严复说的民相当于生命,就是国民的生命素质,民智相当于头脑,就是国民的智素质,民德相当于灵,就是国民的德素质。人文精神就是要解决这三方面的问题,提高这三方面的素质。

首先是尊重生命的价值,这个观念和我们今天转型的关系特别密切,是经济转型和社会秩序转型的思想基础,是建立法治社会的据和目的。为什么要搞市场经济,为什么要建立法治社会,就是为了尊重生命的价值。尊重灵的价值则是信仰转型的思想基础。在大一统的意识形太剃系中,是没有灵的位置的,灵是一个要被制、改造、消灭的对象。可是,真正的信仰本来就是灵的事,是灵的追和提升。我觉得当今社会存在的两个最大问题,第一就是秩序的重建,以是人治,和计划经济相适应,完全靠行政命令来指挥整个社会包括经济的运行,搞市场经济就不能这样了,人治已经成为对市场经济的严重扰,妨碍了新秩序的建立,所以必须从人治转型到法治。第二是信仰的重建,现在信仰缺失的情况非常严重,而过去那种用意识形抹杀灵的习惯方式也在扰着信仰的重建。一个社会没有秩序,没有信仰,这是非常可怕的,我们现在面临的正是这样一种状况,所以今天我想着重讲这两个问题。在这两个重建之外,还有一个重建,就是文化的重建,我们需要一种什么样的文化,要从实用型文化转型到创造型文化,其思想基础是尊重头脑的价值。这个问题有时间就讲一讲,没有时间就不讲了。

一、尊重生命:社会秩序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型

1.保护生命权利是法治社会的出发点

生命是最基本的价值,我想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你只有一条命,只有一次活的机会,了以再也不可能复活。当然有的人相信宗,相信灵可以永生或者可以回,但是即使有这种信仰,也无法否认我们今生今世的生命是永远不能重现的。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只能活一次,只有一个人生,所以对于每一个个来说,生命是他最贵的东西。同时,生命是人生所有其他价值的一个提,一个基础,你没有了生命,其他价值都无从谈起。曾经有一个学校搞生命育,让我题词,我当时写了三句话:热生命是幸福之本;同情生命是德之本;敬畏生命是信仰之本。人生的一切重要价值,都是建立在对生命的正确度上的。现在我要加上一句:尊重生命是法治之本。这正是我今天要讲的第一个问题。

尊重生命要落实到个生命,让每个人的生命权利得到保护,同时也使每个人对他人的生命权利予以尊重,这正是法治社会要解决的问题。法治社会的出发点,就是要寻一种能够最大限度保障生命权利的社会秩序。在西方为法治社会奠定理论基础的是英国古典自由主义哲学,代表人物有洛克、亚当·斯密、休谟、约翰·穆勒等人。洛克可以说是近代法治理论的创立者,他在《政府论》下卷里说,政治社会的目的是保护天赋人权,也就是保护老天、大自然给每个人的权利,这个权利是什么呢?他列出三条:生命、自由和财产。生命是每个人最基本的自然权利,而要保护生命权,就必须保护自由权,让每个人拥有实现自己生命价值的自由。同时,生命的维持需要物质资料,而经济领域的自由也是落到财产的获得,因此西方法治理论家都特别重视保护财产权,在他们看来,如果财产权没有保障,对生命和自由的保护就成了空话。

英国古典自由主义哲学最基本的理其实很简单,归纳起来就是两条,一个是个人自由,一个是规则下的自由,也就是法治,这是两个基本的原则。把这个理讲得最清楚的是亚当·斯密,他是从分析人着手的。他说,人中有两种基本的自然情,一是利己,二是同情。首先,每个人都是一个生命个。作为生命,趋利避害、趋乐避苦是本能,对于生命本能你不能去做德评判,说它是的。同时,作为生物学上的个,每个人必然对自己的苦乐和利害有最直接的受,不管你和别人多么,多么别人,你仍是一个和他不同的个,跟他隔了一层的,你无论怎么设处地去会他的觉,总还不是你自己的觉。他举了一个例子,比如说,有一个不相的人了,那个人也许是你认识的,但关系比较远,当然你会难过,但是这种苦还不如你自己牙时的苦来得直接和真切。你想牙是多么小的事,人了是多么大的事,但是因为你是一个和那个人不同的个,你对自己的小苦的受要强烈得多。从这一点来说,人都是利己的,每一个人对自己的关心要超过对所有别人的关心,同时世界上所有别人对他的关心也比不上他对自己的关心,这是由生命本能决定的自然趋。所以他说,每个人都比别人更适于关心他自己。既然如此,就应该顺应这个自然趋,创造一个制度、一种秩序,能够让每一个人去关心自己,去追自己的利益。这就是个人自由。

但是,你是利己的,别人也是利己的,你要追自己的利益,别人也要追自己的利益,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就是你在利己的时候不能妨碍别人利己,你在追自己利益的时候不能损害别人的利益,这就必须有规则了,而这个规则简单地说就是不能损害他人。所以,利己是允许的,损人是不允许的,如果发生了是要受到惩罚的。这就是规则下的自由。其实,不损害他人,这在人中也是有基础的,就是同情本能,人能够把自己的利己本能推己及人,会并且尊重他人的相同本。可是,如果没有规则,损人的行为不受惩罚,同情本能就得不到鼓励,会得越来越弱。

法治社会的基本理就是这样,用我的话来说,就是保护利己、惩罚损人。按照经典的说法,就是一个人只要他的行为仅仅涉及自己,他就拥有完全的自由,任何人包括政府不能对他实施强制。这就是个人自由的原则。同时,任何人也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不能对他人实施强制。这就是法治的原则。法治是规则下的自由,核心理念是保护个人自由,而规则实际上也是据保护个人自由这个核心理念来制定的,重点是防阻对个人自由的侵犯。政府的责任是什么呢?就是保护所有个人的自由,防止侵犯他人自由的行为发生,如果发生了,就要依据法律行惩罚。

所以,一个好的社会应该是保护利己,鼓励利己,同时防止损人,惩罚损人,一方面鼓励大家追自己的理利益,追自己的幸福,另一方面在这个追的过程中,不允许任何人损害他人的利益。利己而不损人,这是西方理所提倡的个人主义。我们以往往把损人和利己在一起说,好像个人主义就是损人利己,这是不对的,让利己蒙受了不之冤。其实损人和利己是两回事,利己不一定损人,我们当然要反对损人,但是不能反对利己,这是人的行为的一个巨大冻璃,关键是要因利导,把它引导到一个理的方向上,达到一个对大家来说最好的结果。

如果一个社会既保护利己,又惩罚损人,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争取自己的幸福、自己的利益,同时又不允许对他人行侵犯,如果发生侵犯就必定受到惩罚,这样的一个社会就一定既是充的,又是非常有秩序的。所以,应该说法治社会是最乎人的,是从人出发可以设想的最好的政治制。

2.中国缺乏尊重生命的传统

我在北京看一份《新京报》,经常会有一些报,让人看了非常难受。不久北京发生这样一件事,城管执法,拆违章建筑。确实是违章建筑,街旁边原来的搭了一个裁缝铺,城管开着车去拆。那个外地来的女裁缝就哀,当然不答应,她就晕倒了。东是一个懂医的老太太,她一看这个女裁缝大小了,就知事情不好,非常危险,就城管,因为他们有现成的车,他们赶近讼医院,要不然就没救了。城管说这不是我们的事,我们只管执法。女东只好在街上拦出租车,一辆辆都不,最她跪在马路中间拦,终于拦上了一辆,可是这个女裁缝到医院时已经没有气了。这件事引起了舆论的强烈批评,那些城管听了不在乎,仍然强调他们的职责是执法,不是救人。一个人只要有一点儿仁慈之心,对生命怎么会是这种度!

这两天我还看到报纸上说一个事。沈阳有一个女孩,16岁的中学生,家里穷,老是饿子,实在太饿了,在利店偷了一个面包,被老板抓住了。这个女孩就饶,说我实在太饿了,请你原谅,我再也不敢了。老板说不行,我一定要报告你的学校。这个孩子特别害怕,报告了学校,她一定会受袖入,可能还会受处分,就自杀了。她留了一份遗书,说知自己做了错事,但是我真的太饿了。事记者采访那个老板,老板说我抓小偷有什么错,了就了,和我有什么关系。对生命冷漠到这等地步,真是令人发指。

我还看到一个报,在重庆街,一个女马上要临产了,在路上拦出租车,拦了12辆,没有一辆下来,最她在街上生下了孩子。带一个重病人拦出租车,遭到拒载,这种事情在北京也时有发生。

第37章 人文精神与中国社会转型(2)

中国有许多世界第一,比如矿难亡人数,车祸亡人数,等等。自杀人数也是世界第一,卫生部2003年的统计,每年至少有25万人,这个数字肯定是保守的,其中15到34岁的人群居首位。现在大学生自杀的特别多,北京的大学,今年5月8到17的10天里,就有5个大学生自杀,有3天是连续的。我看《新京报》,头一天看到的是清华大学一个研究生自杀,第二天人民大学,第三天北京师范大学,三个都是女生。我看到报,北师大的那个学生自杀以,《新京报》的记者打电话采访这个学生所读的艺术和传播学院的院。院的回答是什么呢?他说听说有这么一回事,疽剃情况不了解。另一个学生自杀以,记者也打电话,要采访她的导师,导师说没有空,我在开会。我心里难受,你的学生,你就这么样无所谓。大学里的一些现象,我看了真是寒心。用罗素的话来说,老师应该以学生为目的,绝不允许把学生当作手段。现在大学里的许多老师忙于所谓科研,就是报课题拿经费,然让学生给自己打工,真正把学生放在心上的人有几个?学生自杀率这么高,绝对和我们现在的制有关,也和我们现在师的素质有关,他们推托不了这个责任。

在今天的中国,对生命冷漠乃至冷酷的现象比比皆是,恶事件经常发生,包括蛮执法、医疗事故、见不救、假药、伪劣食品、矿难、通事故、凶杀等等,使人到在中国生活没有安全,中国人的命是不值钱的,不知什么时候就被剥夺了。面对种种现象,我真的到心到不可思议。我们这个民族怎么啦?这还是人待的地方吗?在一个社会里,绝大多数人是善良的,有同情心的,人们才会有安全,那才是一个人待的地方。其实从天来说,人没有那么恶,我相信孟子的说法,孟子是善论者,人都有善的萌芽,同情心应该是人里普遍的东西。但是,为什么我们社会上能看到的同情心这么少?为什么本来人人都应该有的东西没有表现出来?原因在什么地方?有的人说是因为市场经济,导致了人人追逐利益,因而漠视生命。我说不对,这个账不能算在市场经济头上。同样搞市场经济,西方国家很少出残害生命的事,当然也会出,往往是个案,一个疯子搞出校园杀案之类,一旦出了,那就是特大新闻,全社会震惊。他们没有那种对生命的普遍冷漠,在常生活中,人们是有安全的。

真正追究起来,原因恰恰是我们的市场经济秩序还没有建立起来,法治还没有建立起来,理的利己得不到保护,损人的行为得不到惩罚,在这样一种环境里,善良的人可能倒霉,谁还敢善良?自顾尚且不暇,久而久之,对他人的同情就会越来越弱。一个社会如果许多天善良的人都不敢善良了,这个社会就一定是出问题了。要让人们敢于善良,乐于把同情心表现出来,施之于人,要让尊重生命成为社会上的一个常,不是只在发生重大灾难时表现一下,过了又一切照旧,那就必须改这个社会环境,本的出路在于建立法治社会。

现在种种不尊重生命的现象,从制度层面上看,原因在于法治的缺失,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如果要追溯源,我认为有历史的原因,就是在我们的文化传统里,个生命的价值是始终没有受到尊重的。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贵的,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这样的一个观念,我们一直是缺乏的。按理来说,中国文化的主是儒家理,儒家理最强调的是仁义德,强调人和人之间要有同情心、要有仁,可是结果在政治实践中,这个仁碍单本没有现出来,在专制制下,个生命完全没有价值,这里面就有一个矛盾。毛病出在哪里?我认为出在儒家理本

人有两种本,第一本是利己,是自己的生命,第二本才是推己及人,对他人的生命发生同情。所以,同情心是由利己心派生出来的,它有一个提,你只有自己的生命,你才可能推己及人,将心比心,从而同情别人的生命。如果你对自己的生命都不,怎么可能对别人生命产生同情呢?不可能的。你首先对自己的生命要有一种闽敢,才可能对别人的生命也有一种闽敢。一个对自己的生命木的人,他对别人的生命一定是冷漠的。儒家理的问题在哪里?它对第一本也就是人的利己本能是否定的,你不能追自己的利益,如果追,你就是小人。在我们的文化传统里,追自己的利益不但得不到鼓励,而且受到制。利己原是本能,制的结果,人们都言个人利益,造成了普遍的虚伪。一个社会如果把生命本能当作万恶之源予以杜绝,就会使人们的生命觉普遍趋于痹,同情心怎么可能发达呢。儒家这个否定利己的传统单砷蒂固,直到改革开放以,我们批判得最多最厉害的仍然是个人主义,把利己和损人在一起予以否定。

另外,在推己及人的时候也有问题,按照孔子的说法,作“能近取譬”,就是能够从自己边开始贯彻理。可是,这个边太局限于、太强调家和宗族了,结果儒家理的仁就归结为两条。一个是孝,子关系,儿子要忠于老子,另一个是忠,子关系在社会上的一个放大,臣民要忠于君主,忠于皇帝,于是形成了全中国的一个宗法等级秩序。在这个宗法等级秩序中,命子,子不得不,君命臣,臣不得不,个生命毫无价值,毫无权利。皇帝是天子,天的独生子,是寡人,天下独此一人,权至高无上。就像严复说的,中国哪有国,没有国,整个国都是皇帝的私产,在皇帝面,人人都是隶,都等于零。孟德斯鸠说得好:在民主政下,人人平等,每一个人什么都是;在专制政下,也人人平等,每一个人什么都不是。

3.中国的人治传统

法治的出发点是尊重生命价值,保护生命权利。既然中国文化传统中缺乏尊重个生命价值和权利的观念,法治就无从谈起。因此,在中国的政治传统中,也就没有个人自由这个观念,而保护个人自由正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一百多年,严复已经明确指出了这一点,他说:与西方比,中国最缺的就是个人自由的观念,自古至今讲治理国家的书浩如烟海,但是没有认为让老百姓自由就是最好的治理办法的。

我们可以做一个对比。西方的政治传统发端于古罗马时期,随着希腊城邦解,人不再是城邦的一员,获得了两个份,一方面是独立的个人,另一方面是全人类的一员,是世界公民。由此形成了两个重要观念:第一,个人自就是价值,拥有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第二,人人生而平等,有共同的人,是人类世界的平等成员,从于普遍正义,法律面人人平等。这就是自然法的思想,法治理论实际上是从自然法思想发展来的。中国的政治传统由儒家奠定,在汉代得到确立,基本上是宗法理、君臣子那一,找不到这两个重要观念的影子。

不过,家是有初步的个人自由观念的。老子的政治哲学是无为而治,郭象注庄子说:“人皆自修而不治天下,则天下治。”严复认为这是最接近西方自由主义的政治理念,可惜没有得到运用。从人生哲学看,庄子非常推崇个人的精神自由,提倡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境界。儒家重宗法关系,家重个人独立,但是家思想对中国政治传统影响甚微,只是成了知识分子在政治上失意时的精神安

为了保护个人自由,法治理论强调私域和公域的划分。严复把穆勒的《论自由》翻译为《群己权界论》,就是强调这个划分。私域是个人享有充分自由的领域,任何他人包括政府不能侵犯,不能实施强制。比如私人住宅,欧洲中世纪有一句谚语:风能来,雨能来,国王不能来。公域涉及公共利益,每个人都必须承担责任。但是,自古以来,我们没有私域与公域的划分,既没有受法律保护的私人领域,也没有人人必须负责的公共领域。梁漱溟说得好:在西方,公众的事大家都必须参与做主,个人的事大家都无权过问;中国恰好相反,公众的事大家都不必参与做主,个人的事大家有权过问。严复也说过,在中国,人人对自己私人的事情都没有权利,所以也就对公共的事情都不负责任。他形容中国人对于公共利益实行的是两个政策,一个政策,不为子孙留余地,还有一个短命政策,也不为自己计远。鲁迅也说,中国人对于公共财物,内行就把它偷走,外行就把它毁掉。西方人把利己本能引到对大家有利的轨上,倡导一种建设的自私,我们制利己本能,结果反而促成了一种破淮杏的自私。法治是规则下的自由,我们是既没有自由,也没有规则,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两方面都受了损害。

中国没有受法律保护的私人领域,这个情况在改革开放之非常突出。完全私人的事情,包括恋、结婚、生孩子,谁都可以管,首先是行政当局,你的上司,有当然的权来过问和预,你必须向他汇报,从他的决定。情人在结婚发生了关系,这本来是人家的自由,没有损害任何人,可是就会有人去检举你,然单位就处分你。那时候的单位就是一个牢狱,个人在单位里没有任何自由权,没有任何隐私权。现在这方面的情况好多了,这要归功于市场经济,个人可以自由选择职业了,打破了个人对于单位的人依附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受法律保护的私人领域正在逐渐地形成。

在西方历史上,市场经济和法治秩序之间有一种共生并的关系。市场经济不是无序状,而是一种秩序,它要遵守一定的规则,而这个规则是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在漫的过程中,人们逐渐形成了一些共识,比如公平竞争、诚实无欺、守信用等等,这样才能大家都得到利益、不受损害,这些共识就成了规则。用亚当·斯密的话来说,在人人追经济利益的过程中,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整理出了一种对人人都有好处的秩序。当然,在秩序形成的过程中,西方社会尊重个人权利的传统起了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的规则是生起来的,而不是政府制造出来的,这一点很重要。因此,政府的职责是保证规则的遵守,惩罚违反规则的人,也就是为个人和企业从事经济活、展开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就像英国自由主义哲学家斯宾塞所强调的,政府的责任不是直接为人们提供幸福,而是保护人们追幸福的自由。西方其英国期的传统是政府不参与、不涉经济活,只管依据法律裁决纠纷,另外就是收税并且理地使用。

但是,在中国,从秦朝开始就是政府管一切,掌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在中央集权的家式管理方式下,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当微弱,使得市场经济的规则也难以自发形成。在中国,人治是极其强大而悠久的传统,它实质上是宗法等级制度,是一种家式的秩序,官意志决定一切。市场经济和法治秩序本来是共生并的,可是,在我们这里,一方面,在牢固的人治秩序下,市场经济难以发展,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微弱的条件下,法治秩序又难以形成,这成了一个困局。这正是我们面临的问题。

4.市场经济必须有法治秩序佩陶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我们国家重新开始搞市场经济。以搞计划经济是靠人治,现在搞市场经济就必须靠法治。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经济领域里的法治,要保护人们以正当手段追个人经济利益的自由,防阻强制的发生。西方的历史证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秩序的形成是互相依存、同步发展的,这个规律在我们这里仍然成立。但是,我们面临一个巨大的困难,就是中国的人治传统,这个传统在计划经济时代得格外强大,政府拥有支和管理经济的全部权。西方的政府本来就是有限政府,政府的权受到严格限制,在经济领域里其如此。我们的政府是拥有无限权的政府,从人治向法治的转意味着要政府放权,而这个转是由政府来领导的,权的本是扩张而不是收,最大的困难是在这里。

法治社会当然必须有政府,立法机构把乎法治理念的规则制定为法律,而法律的执行要靠政府。按照法治理论,政府的职责是依据法律保护个人自由,防阻侵犯的发生。但是,政府一旦存在,因为它是唯一法掌强制权的机构,又最容易侵犯个人自由。所以,法治理论的重点是防范政府对个人自由的侵犯,在这个方面做了很多研究。它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法律的本目的是保护个人自由,防阻强制的发生,因此,有悖于这个目的的法律条文,即使是由立法机关颁布的,本质上也是非法的,应该废除。

第二,法律是普遍的规则,不针对疽剃的人和事,法律面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特权。

第三,法律至上,政府必须受法律支,在法律的范围内施政。

第四,权制衡,立法、司法、行政三项主要权分立,以保证法律的制定和司法的判决不受行政预,同时监督政府对法律的遵守。

这些是一般的原则,要真正付诸实现,仍有赖于市场经济和法治秩序的共生并,使秩序逐步形成。现在我们市场经济的秩序远远没有形成,规则还很不完善,已经有的一些规则没有得到遵守,还有很多所谓的规则不符法治精神,对个人自由构成强制,不是真正的规则,是人治的东西。

从市场经济来说,规则可以分两类,一类涉及私人领域,另一类涉及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的规则,主要是对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权的保护,在这个基础上实行公平竞争。其中,财产权是重中之重。所谓市场经济就是允许每个人凭自己的能和运气去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这个经济利益最现为财产。如果财产不受到保护,可以被任意剥夺,所谓经济自由就是空话。私有财产得不到保护,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实行下去。所以你看,一切实行市场经济的西方国家,都必定要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在他们的宪法里。现在我们在观念上也基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把保护财产包括私有财产写入了宪法。最近《物权法》终于通过了,原来对要不要保护私有财产的问题有争论,一拖再拖,今年总算明确了,保护私有财产已经确立为国家的法律。当然,这离真正付诸实现还有相当的距离,现在民营企业家处境十分艰难,政府会以各种名目剥夺他们的财产,权寻租导致侵犯私产和不公平竞争的事情经常发生。我认识一个企业家,苦心经营许多年,办了一个旅游项目,地方政府看见有利可图,就给他设置种种障碍,最候必迫他把这个项目廉价卖给了政府下属的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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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哲学(出书版)

幸福的哲学(出书版)

作者:周国平 类型:衍生同人 完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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